1,年齡限制,報考警察最基本的條件是年齡在25周歲以下;
2、身體狀況,健康強壯,體形良好無生理缺陷,裸眼視力應在1.0以上;
3、身高條件,男性身高壹米七以上,女性身高壹米六以上;
4、無不良嗜好,品行良好;
5.通過體能測試。
警察的職責:
1.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和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動態,制定應對措施;
2、加強路面巡邏,及時發現和查處各種交通違法行為;
3.糾正交通違法行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4.加強交通事故現場調查處理;加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偵破;
5.做好機動車(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登記和駕駛人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條。
成為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六)誌願參加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