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出現的情況,當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出現的情況,當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出現的情況,當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訂立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假借惡意咨詢訂立合同;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3.泄露或不正當使用在合同訂立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

4.還有其他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條規定,訂立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壹,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壹)假借訂立合同,惡意協商的;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五百零壹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信息,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當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商業秘密或者信息,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上一篇:大澤鄉起義是官方造反嗎?為什麽更像是陰謀?
  • 下一篇:如何銷毀帶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