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關於制定生產黨內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黨內法規是黨的中央組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黨中央工作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體現黨的統壹意誌、規範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依靠黨的紀律保證實施的專門規章制度。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制定其他黨內法規的基礎和依據。
第七條制定黨內法規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堅持黨的事業發展的需要和全面從嚴治黨的現實;
(三)堅持以黨章為根本,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的集中統壹;
(5)堅持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註重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
(六)堅持方便和使用,防止繁瑣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