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閱讀批示,當事人可以閱讀批示,閱讀後點擊開始處理;
3.人臉識別;
4.填寫信息,需要填寫個人身份信息、戶籍地址、申請原因、證明時間段、領取方式,填寫完畢點擊下壹步;
5、上傳信息,上傳當事人的身份證材料和申請證明;
6.確認申請信息,核對填寫的信息,確認後點擊提交界面;
7.如果提交成功,可以在個人中心-工作記錄中查看進度;
8.審批通過後,即可完成申請;
9.要獲得許可證,您可以親自去網站領取,也可以選擇郵寄服務。
根據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應當為符合申請條件的廣東省戶籍人員出具申請人出生以來無犯罪記錄證明;公安機關應當出具申請人在廣東居住期間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在廣東跨城市居住時間可以合並計算。壹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應當在受理後3個工作日內辦結。現場辦理,情況簡單的可以當場出具;對需要調查核實情況的,辦理時限由30個工作日縮短至1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廣東省公安廳關於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規定》第二條應當堅持“依法申請,按規定辦理”的原則。第七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
(壹)因工作需要出國(境)的;
(二)法律、法規、規章關於資格、資格註冊或者執業、繼續教育、現役等方面的規定。在無犯罪記錄的前提下;
(三)從事涉及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者活動的,要求無犯罪記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確需公安機關出具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