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黨內法規的名稱是黨章、法典、條例、規定、辦法、規則、細則。
法律依據:《中國* * *產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第五條黨內法規的名稱為黨章、規範、條例、規定、辦法、規則、細則。
黨章從根本上規定了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目標、組織原則和機構、黨員的義務和權利以及黨的紀律。
《準則》對全黨的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作出了基本規定。
條例全面規定了黨在某壹領域的重要關系或者某壹方面的重要工作。
條文、辦法、規則和細則對黨的壹項重要工作的要求和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工作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可以使用規定、辦法、規則、細則的名稱。
詳情如下:
1、黨章: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規定了黨的性質、宗旨和組織原則以及黨員的權利和義務。
2.黨紀:黨紀,規定黨員和黨組織的行為準則,包括黨章規定的黨員的權利和義務。
3.黨規:黨內法規是黨的內部管理制度,規定黨員和黨組織的權責和工作程序。
4.黨法:黨內法是指黨章和黨內法規具體實施的具體規則和措施,包括各級黨組織的建立和運行方式。
5.黨內指示:黨內指示是黨中央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指導意見。
6.黨令:黨令是黨中央向黨員和黨組織發布的強制性命令。
7.黨的決定:黨的決定是黨中央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的結果,具有指導性和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