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規定黨員的八項義務是:
壹、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第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第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第五,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集團活動,反對兩面派和壹切陰謀詭計。
第六,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第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找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第八,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戰鬥,不怕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