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黨員應如何向黨組織交納會費:壹般情況下,在黨員人數較多的支部,黨員本人應向黨小組長交納會費,再由黨小組長交給支部組織委員;在支部沒有劃分黨組的情況下,黨員本人直接交給支部組織委員;
3.黨員繳納黨費的計算基數:黨員,有工資收入,每月根據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有規律的工資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繳納黨費。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津貼。
法律依據:《中國* * *生產者黨費征收、使用和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黨員應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特殊情況下,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壹次黨費,也可以委托親屬或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繳納。繳納黨費的時間壹般不超過6個月。
第十四條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取黨員會費,不得繳納或者截留黨員會費,不得以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義要求黨員繳納“特殊黨費”。
第二十五條黨委組織部門應當加強黨費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會費管理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會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理交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