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擅自改變了行程。
案例1南方網訊2004年底,謝某等11遊客參加南京某旅行社雲南遊。在雲南雪山某景區,旅行社未經遊客同意,將便宜的小索道遊改成大索道,讓遊客多花了60-70元。同時還隨意更改行程,強制購物,縮短所有旅遊景點的遊覽時間。
點評:無故變更行程,旅行社應承擔遊客遊覽大索道的費用,退還小索道費用,並拿出小索道費用的20%作為違約金。謝榛
旅遊維權技巧
對於春節旅遊,旅遊質監所所長範福興認為,遊客在旅遊前和旅遊中需要多加註意,既要有維權意識,也要有維權技能。
市民出門前要有明確的目標,了解目的地的景點、生活環境、生活習慣。同時要選擇有“誠信旅行社”、“百強旅行社”標誌的大旅行社。經過充分協商,遊客可以簽訂合同。合同中應明確旅遊、費用、退團、合同變更及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並對壹些容易引起糾紛的事項進行詳細、明確的表述。比如:購物的地點和頻率,住宿的標準,交通的標準,餐飲的頻率和標準,自費項目的安排等等。
如果遊客在旅遊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是旅行社造成的,遊客當時應該向導遊反映。協商不成,證據要保留。遊客返回後,可以提供發票、合同等書面材料到旅行社所屬質監所投訴旅行社,要求賠償。
此外,範福興也提醒遊客要理性維權,不要擴大矛盾。有些“過度維權”會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旅行社對飛機、火車等交通工具延誤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遊客不應拒絕乘坐。
(編輯:曾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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