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盜竊未遂將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犯罪未遂是指已經實施了犯罪,但由於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所以,如果妳涉嫌盜竊但未果,或者數額不高,要充分利用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壹時間爭取法律幫助,爭取減輕或免除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壹條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二,盜竊多少可以判刑?
盜竊數額達到1000元以上至3000元的,可以立案,涉嫌構成盜竊罪,可能被判刑。依法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狀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