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17歲犯罪負刑事責任。

17歲犯罪負刑事責任。

法律主觀性: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知能力、犯罪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壹貫表現等因素,對其從寬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糾正教育。

  • 上一篇:成為網上逃犯的條件
  • 下一篇: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