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道德失範的治理應充分發揮制度的道德保障功能。加強道德建設,必須完善法制,懲惡揚善,使人們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在道德與制度的結合上,要註意三點。第壹,關註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和道德性。不合理的制度會誘發不道德的行為。二是充分發揮制度的強制制裁和懲罰作用。沒有壹個社會能夠保證所有社會成員都能遵守法律,遵守道德,但壹個良好的正義社會能夠懲罰那些違反法律的人,進行矯正正義。因此,需要完善法律細節,加大處罰力度,增加違反法律和道德的成本和風險,讓人不敢踐踏法律和道德。第三,要避免制度閑置失效,樹立制度權威,確保違規必究,強化制度對道德的守護功能。
第三,道德失範的治理應由政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共同治理。從政府的角度來說,其職責是加強對違背道德的違法行為的懲罰,嚴懲違背道德的違法行為,維護社會誠信;就社會組織而言,積極組織社會成員參與各種道德實踐活動;從社會個體的角度,要避免希望別人講道德而不是要求自己講道德的心態,增強公民的道德責任感。只有政府、社會組織和公民共同承擔責任,道德社會才能建立。
啟迪人心,引導人際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