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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第72條第2款

法律主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法律客觀性:

1.違反規定:第六十八條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四)有停車信號時,應當依次停靠在路口停車線以外。如果沒有停車線,在路口外停車;2.罰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道路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3.現場收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八條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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