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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是法律機關嗎?

地方人大不是立法機關,地方各級人大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法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由法律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通過和發布決議,審查和決定地方的經濟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事業的計劃。

法律依據

憲法第96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

第九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遵守和執行;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通過和發布決議,審查和決定地方的經濟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事業的計劃。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民族鄉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權限內,采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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