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歧視不同於種族歧視。地域歧視是“區別對待”,與種族無關。
地域歧視是壹種基於地域差異的“差別待遇”。
它是由地域文化差異、經濟發展不平衡和人的心理活動造成的。
地域歧視是“社會刻板印象”的反映,是從眾心理和集體無意識的結果。
地區歧視不利於構建公平正義的和諧社會。地域歧視違背了公平正義的基本準則,對被歧視、缺乏正義的人是不公平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這為反對地域歧視、實現權利平等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壹律平等。國家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的和諧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人民不可分割的壹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第五十壹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第五十二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維護國家統壹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