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收入醫療享受以下待遇:
(1)低保戶可以享受國家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不同地區給的金額不壹樣,不同地區的低收入用戶需要根據自己所處的位置來判斷;
(2)可以享受醫療救助。實行城市醫療救助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並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個人繳費部分按醫療救助的60%比例報銷;
(3)此外,還有100%的城鎮低保戶三無人員補貼。壹般低收入家庭占80%,城市邊緣家庭占40%。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誰可以享受農村低保?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決定贍養人或扶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者失業救濟金期限屆滿後未重新就業,且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職工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不包括五保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