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國家認為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了壹些罪,是不用承擔壹些法律責任的。但是因為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越來越多,我們國家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齡進行了調整,現在調整為12歲。我覺得這樣很好。
因為現在很多未成年人知道很多東西,他們的犯罪手段也是非常可怕的。比如有兩個少年犯在野外傷害了壹個女人,他們在傷害她之後直接把她燒死了。
妳能相信嗎?這個事情是兩個13歲的孩子做的,現在很多未成年人心裏已經很強大了。他們的犯罪手段甚至比某些成年人更可怕,而且在犯了罪之後,還能像什麽都沒發生壹樣無所事事。
所以我們國家現在調整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也是很好的,因為這些未成年人犯罪,他們應該知道犯了錯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而不是什麽都不付出。同時,作為父母,不要太寵孩子。如果總是寵著孩子,肯定會讓孩子產生壹些變態的心理。?至於青少年犯罪,我們應該給予更多的關註。為什麽他們的犯罪手段比某些成年人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