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都沒有規定審判後幾天內就要下達判決書,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結案期限為立案次日起至判決宣告和調解書送達之日止,但公告、鑒定、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人民法院之間處理管轄權爭議的期限不計算在內。結案期限為立案次日起至判決宣告和調解書送達之日止,但公告、鑒定、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人民法院之間處理管轄權爭議的期限不計算在內。中國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進行壹審後,當事人不服壹審判決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受理案件後,將進行二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二審宣判需要多長時間?法院審理二審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應由院長延長。人民法院審理不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自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二審案件,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經院長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有本法第壹百五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變更管轄的,從變更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重新計算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