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頒布,它既是中國人民民主統壹戰線的綱領,又起著臨時憲法的作用。* * *同壹綱領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上通過,並於9月29日頒布,1949。
2.65438年至0954年,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部憲法是在1949頒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同壹綱領》的基礎上修改制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壹部憲法。
3.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了從65438年到0975年大規模修改的憲法。1978憲法1978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了壹部大規模修改憲法,對1975憲法文本進行了修改。1982憲法1982修改後的憲法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憲法的重要性
1.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和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是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的。
2.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憲法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基礎,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3.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人身權、財產權、政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侵犯,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