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招生主要以招生院校自主命題招生或聯考招生為主,錄取後取得研究生身份。畢業時,如果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符合《學位條例》的要求,可以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與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不同。
法學書指的是法學本科。法律專業培養掌握法律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有關政策,能夠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以及涉外、涉僑部門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法學碩士就是法律碩士。法學碩士(簡稱JM)是專業碩士學位之壹。我國65438至0996試點LLM是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立的。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學碩士不同於法學碩士。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是教學型和學術型,法律碩士是實踐型和應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