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是最基本的年限,也是退休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必要條件之壹。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和金額密切相關。如果個人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退休後能夠領取和享受的養老金水平就越高。
3.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壹)建立和完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
(二)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公平的平衡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壹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