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電動車撞了人,也是交通事故。應該及時報警。首先由交警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然後雙方根據交警認定的責任進行賠償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主要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受傷害人構成傷殘的,還應當根據傷殘等級賠償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和傷殘輔助器具。《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提到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上是電動車撞人後該怎麽辦的說明,希望對妳有所幫助。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可以咨詢律師來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