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純撥打借款人電話通知還款,沒有過激語言、威脅或侮辱,沒有嚴重影響借款人日常生活,不違法;
2.催收人員撥打催收電話、使用言語暴力甚至爆借款人通訊錄等未經借款人允許騷擾借款人家庭的行為都是違法的。短信收藏也是如此。只要形成騷擾,嚴重影響借款人的日常生活,就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第四十壹條
脅迫、引誘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多次糾纏、強行乞討或者以其他妨害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