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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電瓶車怎麽舉報?

壹、樓上的電瓶車怎麽舉報?

1,電瓶車上樓舉報如下:

(1)可以撥打投訴熱線12345舉報;

(2)直接撥打96119報警處理;

(三)向消防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報告。

2.法律依據:《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第37條。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大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設立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場所應獨立設置,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應當與建築其他部分通過防火分隔。

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自動斷電功能。

二、電瓶車上樓怎麽處罰

1.在建築物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

2、拒不改正的,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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