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貨物完好”等同於“不影響二次銷售”。從消費者投訴反映的情況來看,經營者的規定包括“退貨必須是未開封未使用的”、“退貨必須保持商品完好、贈品和發票完整”、“出廠密封包裝已打開”等,被視為影響二次銷售,不予退貨。
消費者認為不拆封是無法看清內容是否與網上標註壹致的,在不破壞商品本身完好狀態的情況下,拆封是必要的。
擅自擴大“七日內無理由退貨”的解釋。
很多電商經營者還設置了“非質量問題不能退貨”,大大降低了消費者享受“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權益。壹些電商經營者還規定,必須提供相關機構的檢驗報告,證明產品有質量問題,才能提供退貨。新消法規定的“七日無理由退貨”並不意味著對有質量問題的商品進行退貨。消費者在網購或郵購時,只要不滿意,都可以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