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節目:以新聞材料為基礎的廣播或電視節目。新聞節目可以包括現場或預先錄制的采訪、專家分析、民意調查,偶爾還包括社論內容。
2.財經節目:以現代電子技術為傳播手段,以聲音和圖像為傳播符號,報道公眾關註的最新事實信息的電視節目。
3.體育節目:體育賽事直播或重播、體育新聞、體育現場報道、體育專題、體育人物訪談、體育評論、體育比賽、娛樂等形式的節目。
4.文化娛樂節目:以文學、藝術、文藝表演為原始素材和創作基本元素,在保留原有藝術形式的基礎上,運用電視視聽語言進行二次創作,具有較高藝術價值和審美價值的電視節目。
5.生活類節目:關註與老百姓衣食住行、生存發展密切相關的經濟、文化尤其是社會話題。
6.脫口秀:以電視為媒介,通過話語的形式,在屏幕內外營造面對面的人際傳播“場”的氛圍,通過語言符號和非語言符號的雙重渠道傳遞信息,集大眾傳播和人際傳播於壹體的電視節目。
7.軍事類節目:以國防知識為載體,以加強國防教育為宗旨,以傳播正能量為理念的大型軍事益智類節目。
8.教育節目:提供文化和科學知識以及各種教育的廣播和電視節目。
電視節目分析方法是:
內容:主要分析節目的內容定位是否貼近節目受眾,是否有自己的特色。節目的內容定位表現在主題、性質、內容、功能、受眾範圍、文化品位、民族和地方特色等方面。
結構:主要分析節目如何開始、發展、結束的邏輯過程。節目的銜接是否緊密,線索是否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