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電視臺做虛假廣告要負法律責任嗎?

電視臺做虛假廣告要負法律責任嗎?

電視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廣告法》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並以同等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收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廣告服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廣告主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而設計、制作、發布廣告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 上一篇:大學生兼職是否屬於勞動者,是否受勞動法保護?
  • 下一篇:二胎政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