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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在法律意義上屬於公共場所嗎?

屬於,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是公共使用的,就是公共財產。

法律分析

本條是關於建築區劃內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權屬的規定。公共場所是人們經常聚集在壹起供公共使用或為人民服務的地方。它們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壹部分,是反映壹個國家、壹個民族物質條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根據1987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可依法監管的公共場所有七大類28種,具有相同的衛生特征:人口相對集中,相互接觸頻繁,流動性大;設備和物品被公眾重復使用,容易汙染;健康個體和不健康個體的混雜,容易造成疾病尤其是傳染病的傳播;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性大。其環境衛生質量與整個人口的健康水平密切相關。中國幅員遼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甚至同壹城市或地區不同階層的人的經濟收入、消費需求、生活方式都不壹樣,所以各種公共場所的檔次也大相徑庭,從車馬小店到星級酒店。既有簡單的理發店,也有高檔的美容院。這也給公共場所的統壹管理帶來壹些困難。無論什麽樣的公共場所,都應該首先保證使用者的健康,防止疾病的傳播,從而達到人們豐富生活內容,提高生活質量的美好願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道路屬於所有權人,但屬於城市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但城市公共綠地或明示的個人綠地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 * *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歸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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