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於2065438年8月31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號公布,共七章89條,自2019年8月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立法意義:
1,填補了電商行業的法律空白,最大的意義在於從監管層面承認了這種商業模式的法律地位,為行業競爭提供了法律依據;
2.明確了電商平臺的義務。電子商務是網絡上的商業活動,電子商務平臺對平臺上經營的商品負有審查義務。電子商務的從業人員要對消費者購買的商品負責,嚴把產品質量安全關;
3.電商行為被規範,將對電商的苛刻條件、格式條款、霸王條款甚至技術綁架進行規範。杜絕商家依靠技術、服務和地位優勢侵害用戶合法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壹
為了保護電子商務各方的合法權益,規範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八十九條
本法自2019 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