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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30年前逃跑,今天被抓。還有必要判他嗎?

被判刑。

對殺人犯的起訴期限是二十年。不要誤解這個追訴時效。命案發生後,只有在司法機關未立案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這壹追訴時效。司法機關壹旦立案,就不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實行終身追訴。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超過下列期限的犯罪,不予追訴:

(1)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二十年。20年後認為有必要起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仍可起訴。

我國上述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是根據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確定的,是罪刑相適應原則的具體體現。因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以其社會危害性為基礎的,犯罪的可能社會危害性越高,法律規定的最高刑就越高。

百度百科-追訴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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