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 * *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在立案前,指定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的,由指定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應當向法院提交司法確認申請書、調解協議、調解組織主持調解的證明、與調解協議有關的產權證明,並提供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住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委托他人申請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司法確認申請。雙方當事人同時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的,人民法院可以即時受理,並作出是否確認的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九十四條申請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雙方當事人應當依照人民調解法等法律規定,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調解組織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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