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車輛保險定損是有時限的,壹般48小時內報警定損。發生事故後,首先要做的就是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壹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會要求被保險人在48小時內進行車輛掛失,如果車主未在規定時間內掛失,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在理賠中增加審核流程,延緩理賠速度。電話報案後,保險公司會派查勘員到現場拍照,評估受損車輛的受損情況。驗船師會給客戶壹張損耗單,上面註明哪些零件需要維修或更換,以及維修價格。如果在維修過程中對維修零件和價格有異議,可以和保險公司協商重新定損。車輛修好後,車主核實無誤後,向保險公司提供相關材料。壹般情況下需要提交車險保單、被保險人身份證、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交警出具的事故證明。涉及第三方時,需提供第三方身份證、財產損失證明或個人傷殘證明等證件。保險公司審核這些材料後,會根據保險合同進行賠償,然後車主就可以拿到保險賠款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合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不申請鑒定,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對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鑒定人進行鑒定。第七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就鑒定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性問題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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