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構成適當性。犯罪構成的適當性,也稱構成要件的符合性,是指構成要件的實現,即發生的事實應當符合刑法規定的內容。具體來說,正當性包括幾個要素:行為主體、危害行為、犯罪客體、危害結果和因果關系。
2.違法。違法性要求犯罪行為不僅是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而且是實質上法律不允許的行為,即必須違法。違法的標準在於是否有違法的理由。防止違法的理由是排除正當行為違法的理由。違法性拒絕的理由壹般包括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法律行為、被害人承諾等。
3.負責任。責任是指對行為人符合正當性和違法性條件的行為進行批評和譴責的能力。是否有責任,應從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能力、犯罪故意或過失等方面進行考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二條
刑法的溯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應當依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罰較輕的,適用本法。
本法施行前,依照當時法律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