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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地位與量刑地位的區別

壹、定罪地位和量刑地位的區別?

1.定罪狀態和量刑狀態的區別如下:

(1)身份不同。真實身份犯罪中的身份是定罪身份,非真實身份犯罪中的身份是量刑身份;

(2)犯人的身份不同。非真實身份犯的範圍涵蓋非常廣泛,而真實身份犯往往是國家公職人員;

(3)連帶責任不同。由於非真實身份犯罪不是定罪的身份,所以* * *共同犯罪往往不成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罪刑法定原則,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六十壹條

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二、定罪情節和量刑情節的區別?

1,功能不同。定罪情節的主要功能是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重罪與輕罪。量刑情節的作用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或依據內,決定從寬、從重處罰或免除處罰;

2.成分不壹樣。定罪情節是基於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是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事實情況,而量刑情節是基於除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以外的影響刑罰輕重和免除刑罰的各種情況,是確定行為人刑罰輕重的事實情況;

3.存在的時間不壹樣。定罪情節只能是與犯罪行為過程有關的犯罪事實,其時間範圍是從犯罪的準備到犯罪結果的發生;而量刑情節不僅包括犯罪事實,還包括犯罪前後的態度和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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