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精中毒的標準,具體如下:
(1)酒駕;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二)酒後駕駛的;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車輛駕駛人的駕駛行為。
2.法律依據:《關於實施駕駛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及測試的規定》;國家標準通知第四條
4.1酒精含量閾值車輛駕駛員飲酒後或醉酒駕駛後血液中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表1車輛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酒駕≥20,0酒駕≥804.2車輛駕駛員血液和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換算按1: 2200的比例關系換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出氣體酒精值乘以2200等於血液酒精含量值。
二、酒駕的處罰標準是什麽?
1,醉酒駕駛6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以前因酒駕、再次酒駕被處罰的,處10日以下拘留,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處15日拘留,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