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委托他人代勞的,還需要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補證業務的,還需要攜帶電動自行車的行駛證原件;
4.市民在辦公室領取非機動車號牌申請表,填寫身份證及住址、手機號、車牌號等個人信息,將申請表及所帶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即可很快辦理補辦號牌手續。不需要去車主本人補辦車牌。如果不方便,也可以委托他人攜帶所有需要的材料,到車管服務大廳辦理。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第四十四條
原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機動車變更、轉移、註銷登記後,可以在辦理機動車登記時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機動車遷出、車主變更、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兩年內提出申請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並使用原車牌號壹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經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