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賭博借的錢能不還嗎?因賭博而產生的債務,俗稱賭債。賭債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但在司法實踐中,債務人對“賭債”負有舉證責任,否則會被認定為“非賭債”。借據變更是否有效,要看是否構成實質性影響。對方找人模仿妳的筆跡,增加了趣味性內容。對於增加的利息部分,無效。對於貸款本金,沒有實質性影響,所以本金部分有效。時效是強制性的,任何時效都是法律法規強制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時效的延長、縮短和放棄的任何約定都是無效的。借據中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合同中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提出要求,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所以妳有權利隨時要求對方還款,但是既然妳要求對方還款,對方不還款,妳就應該知道此時妳的權利受到了侵害,兩年的訴訟時效從此時開始計算。如果妳從未向對方主張權利(即索要欠款),那麽最長的法律保護時間是20年。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十壹條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錢進行違法活動,其借貸關系不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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