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提出遺棄家庭成員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判決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婚姻法》第四十五條重婚、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起訴。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次犯罪只有在被告知的情況下才會被處理。《婚姻法》第四十八條拒不執行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當負責協助執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壹條拒絕扶養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