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今天有沒有法律處理古人的誹謗中傷?

今天有沒有法律處理古人的誹謗中傷?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誹謗罪,侮辱誹謗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誹謗罪。根據刑法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的誹謗必須是嚴重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披露、宣傳他人隱私,對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屬於侵犯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法人、團體和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的對象。即使善意的舉報、曝光、批評中有虛假成分,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誹謗必須傳播捏造和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對他人的人格、名譽有損害,但不構成誹謗罪。名譽侵權的行為,即使內容真實,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傳的,就會損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如果侮辱行為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檢察機關也可以獨立介入調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 上一篇:地契有法律約束力嗎?
  • 下一篇:法律的權威來自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