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110報警服務臺受理報警:
(壹)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件(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和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知識擴展:
假報警和騷擾報警怎麽處罰?
110接警的正常開展,是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快速服務群眾的保障。然而,騷擾電話和無效報警在當前110繁重的接警處理工作中占有很大比重,嚴重幹擾了110報警臺的正常工作,浪費了110有限的資源。
因此,各行各業和廣大群眾壹定要* *維護好110的有限資源,確保110的正常警務工作不受影響。對故意報假警或用報警電話幹擾110民警正常工作的,公安機關將及時核實,並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參考資料: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