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2歲,身高1.4米以上可以坐副駕駛。
乘坐副駕駛的註意事項如下:
1,副駕駛必須系安全帶在老交規裏已經有明確規定了。副駕駛上不系安全帶的,執勤交警可以罰款20元;
2、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帶的,壹次記2分;
3、12周歲或身高1.4米以上可乘坐副駕駛。
12分的駕駛扣分情況如下:
1,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
2.超速行駛比限速高50%;
3、酒駕;
4.肇事逃逸但不構成犯罪;
5.牌照安裝不符合規範。
兒童乘車的要求如下:
1.有孩子的家長不要帶孩子坐在副駕駛;
2.兒童不應將身體部位探出窗外;
3.乘坐公交車時,兒童不要站在中央扶手上;
4.不要讓孩子單獨留在車裏;
5、不懂事的兒童,坐在後排時請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6.不要在車裏餵孩子。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各地區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多大的孩子可以坐副駕駛。為了安全和保護孩子,最好讓孩子12歲的時候坐副駕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機動車駕駛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數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並重新考試;考試合格者,憑機動車駕駛證交回。
機動車駕駛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壹年內沒有累計記分的,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考試期限。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