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數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這種價格違法行為通常被稱為價格欺詐。經營者應當根據自身經營情況,準確記錄銷售商品、購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價格,保存完整的價格信息,不得弄虛作假。經營者在降價前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虛假交易票據的,原價為虛構。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價格欺詐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壹條* * *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致使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支付的,應當返還多支付的部分;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衍生問題:
商家如何多報錢?
遇到欺詐時,可通過撥打“12315”、信函、郵件、網上留言等方式向物價部門投訴。,您需要提供被舉報人違法違規的事實及相關證據保留證據材料,如發票、消費清單、收據、刷卡記錄、銀行匯款記錄、網上交易成功截圖等。,而且可以用手機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