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物業公司要及時退還多收的物業費。如果因多收費造成業主損失,物業公司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補償的範圍和標準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壹般來說,應該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包括已繳納的物業費等相關費用,間接損失包括因多收費而產生的其他經濟損失,如多收費產生的利息等。
如果業主發現物業公司多收了物業費,應及時聯系物業公司,要求退還多收的費用。如果物業公司拒絕歸還,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具體來說,車主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維權過程中,車主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繳費記錄、合同等。
綜上,物業公司多收物業費的,應當及時退還,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保留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