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道路交通法規;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可以依法處罰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4.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
惡意分車的法律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人故意離開另壹輛車屬於危險駕駛行為;
2.造成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3.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刑事責任;
4.此外,駕駛員還將面臨行政處罰,如罰款、記分、暫扣或吊銷駕駛證等。
5、惡意不要車的行為還可能導致司機的信用記錄受損,影響未來的車險費率等。
總結壹下,判斷惡意車輛的標準包括違反道路交通法規,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處罰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處罰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處罰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構成危險駕駛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