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是否需要彩禮,主要看雙方意願和協商。法律上不禁止因為二婚索要彩禮。只要不涉及強迫,彩禮數額適中,符合當地風俗習慣和雙方經濟條件,男方可以自願向女方支付彩禮。所以,無論是初婚還是再婚,雙方協商壹致,都可以索要彩禮錢。
彩禮的歷史演變;
1.起源:彩禮起源於原始社會的婚姻交換,是壹種物質交換的形式;
2.發展:隨著社會的發展,彩禮逐漸演變成壹種男性對女性家庭的財產饋贈;
3.變化: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彩禮的形式和意義發生了變化,有時被視為女方家庭的經濟補償;
4.現狀:當代社會,彩禮仍存在於部分地區的婚禮習俗中,但其形式和數額因地域和文化差異而有所不同;
5.爭議:彩禮在現代社會引起了壹些爭議。有人認為是傳統習俗的延續,也有人認為是加劇了婚姻的物質化。
綜上所述,二婚索要彩禮錢是沒有法律禁止的。關鍵在於雙方自願協商。只要遵循當地習俗,考慮經濟條件,不涉及強迫,男女雙方再婚時可以約定確定彩禮的支付,體現了婚姻自主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