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二建考試規則

二建考試規則

二建考試規則包括:考試時間、考試形式、評分標準、考生資格、考場紀律、紀律處分等。

1.考試時間

第二次建造師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時間3小時,面試時間按要求安排。

2.考試形式

二建考試筆試由筆試和計算題兩部分組成。《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與標準》科目主要考察應用能力,《建築設計基礎與工程造價基礎》科目主要考察基礎理論知識。

3.評分標準

二建考試的評分標準明確客觀,即A卷和B卷采用百分制評分,每道題都有明確、確定的分值。評分還要求考官遵循公平、公開、客觀的原則,嚴格按照考試大綱和評分標準進行評分,保證評分結果的準確性。

4.候選人資格

參加二級建造師考試的考生必須具備國家和省規定的相關條件和規定,如在法定年齡範圍內,屬於規定的考試範圍,具有相應的學歷和工作經歷等。

5.考場紀律

二建考試要求考生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竊竊私語、抄襲作弊,考試期間不得偽造、塗改身份證、準考證、答題卡。

6.紀律處分

針對嚴重違紀行為,考試機構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如取消考試成績、禁止其在今後壹定時期內參加考試等。

總之,建造師二級考試作為專業性很強的考試,在很多方面都有嚴格明確的規定和標準。考生在參加考試之前,需要詳細了解考試大綱和考場規則,遵守相關紀律,確保能夠取得優異的成績。

7.證書的來源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於英國,至今已有150多年的歷史。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都建立了這壹制度。具有專業資格的建造商成立了壹個國際組織,即國際建造商協會。

  • 上一篇:弟弟入獄會影響妹妹嗎?
  • 下一篇:法律空白的行業需要交稅嗎?沒有立法的行業可以註冊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嗎?誰能把納稅的明細給國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