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審法院可以依法改判,包括兩種情況:壹是原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二是原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審法院查明事實後,作出判決,改變了原審判決。?
法律分析:二審開庭後可能改判,但需要滿足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或者量刑不當。在其他情況下,人民法院壹般不會改判。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查明事實後,可以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不服第壹審判決的上訴或者抗訴案件,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應當改判的;(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在查明事實後,可以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