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我們有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相信這兩種可樂大家都很熟悉。當然,雖然都是可樂,但都是合法的,不存在侵權。下面我想說的是關於飲料?椰子汁?兩個品牌。
相信很多人都喜歡喝椰奶。當然,很多人不關註椰奶的品牌,但我們這次要說的是椰奶品牌侵權的案例。
此次,被告和原告分別為海南鷹航航空飲料有限公司和椰樹集團有限公司。原告起訴被告侵犯其自身包裝。這個案子已經過了壹審。壹審後認定被告確實存在侵權行為,二審仍維持壹審原判,認定此判決為終審判決。
最終,法院判決三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椰樹集團經濟損失65438+萬元及合理費用7000元,該案告壹段落。
所以公平競爭很正常,國家也支持。但是不正當競爭壹定不能用,因為最後妳要自食其果,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侵權可以說時有發生,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比如,很多商家會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各種明星的照片,為了增加自己產品的銷量,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以明星的名義進行銷售,而實際上並沒有獲得明星的相關代言或合同。
妳知道什麽樣的案子?妳認為最糟糕的是什麽?妳覺得這樣的商家應該做出怎樣的懲罰才能讓他們記住這個教訓?妳壹直這樣嗎?史密斯?妳被商家騙過嗎?妳身邊的朋友有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