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票主體不同:企業開具的發票由企業名稱、稅號等信息組成,個人開具的發票僅包含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
2.發票種類不同:企業壹般開具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等。個人可以開具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二手車銷售統壹發票;
3.用途不同:企業開具發票主要是為了報銷、扣稅、證明交易的合法性;個人開具的發票主要是為了證明自己購買了某種商品或者接受了某種服務。
企業發票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向其他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開具的記錄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的財務憑證。企業發票壹般分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其中,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適用於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服務的行為,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普通發票適用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服務的其他行為。
個人發票是指個人向其他個人或企業開具的財務憑證,壹般只包括普通發票。個人發票通常用於報銷或證明個人在購買某種商品或接受某種服務時所支付的費用,而企業發票更多用於企業之間的交易以及與個人的消費交易。
綜上所述,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個人可以開具的發票金額是有壹定限制的,具體金額限額標準可能因地區、行業、類型不同而有所不同。企業開具發票的金額沒有明確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二條
納稅人有要求銷售者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專用發票或者普通發票的權利。賣方應依法開具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並在買賣雙方建立真實交易關系的情況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