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醫療事故,大部分患者家屬都會很困惑。是醫療事故嗎?如果有,能出多少錢?醫療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不要慌,帶上現有病歷,請專業人士幫忙分析。
經過協商,無論是調解還是訴訟,我心裏都有底了。
第壹步:固定證據
1.病歷被封存、復印,是醫療糾紛案件中最重要的證據;
2.如果是不明原因的死亡病例,建議做‘原因鑒定’;
所以發生醫療糾紛的時候不要著急,不要爭論,不要鬧事。我們需要先修復證據。為以後維權做準備;
第二步:解決方案
1.自我談判;
患者和醫院分別協商解決問題。如果患者害怕醫院扯皮,可以邀請專業人士介入,協助協商。
2.醫調委調解和行政調解;
醫調委調解的好處是省錢、省力、省時。但很難達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行政調解目前可能性不大。
3.訴訟。
如果嘗試以上三種方式,只能選擇訴訟途徑。
以上解決方案不分先後。可以訴前調解,也可以邊起訴邊調解。是否選擇訴訟也要結合損害後果、因果關系、風險等因素。
不要盲目起訴,要理性,醫療事故案件更復雜,對醫學的專業要求更高。在維權過程中,建議邀請專業人士介入案件,給予專業的指導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