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認購資金沒有新股認購多,雖然可轉債或可分離債的上市漲幅不如新股,但其認購收益率並不弱於新股認購,甚至超過新股。
發行債券的條件
1.發行債券前連續三年盈利,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累計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最近三家公司債發行定向寬松保障房債券,年均可分配利潤足夠支付公司債壹年的利息。
3.為技術改造項目發行債券的,發行總額不得超過其投資總額的30%;基礎設施項目不超過20%。
4.取得公司董事會或市SASAC同意申請發行債券。